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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经新区组织人事局批准,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职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职数情况,拟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或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并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宝安日报、深圳特区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 11月7日至1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梅龙大道国鸿大厦7栋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2.报名提交材料
①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届时通知面试方式、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