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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3〕168号)和《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公益一类岗位的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3.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截至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的在职在编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身份为工勤人员的不得参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选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数。
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在昭通市人才市场集中开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人才市场(昭阳区晨曦路56号)。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任职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6)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核。
公开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请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岗报名,并提供完整材料。
选调岗位对专业的审核参照《昭通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审核,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报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3.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办法及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椐笔试成绩划定。
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再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