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4日-10月25 日9:00—17:00。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院(芜湖路9号,联系电话:6516387)8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考者提前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hsrsksy.gov.cn)下载并填写《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无需单位盖章),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3张。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现场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提供电子邮箱,要求报考者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在10月24日-25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确认、缴费,按规定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鄂价费〔2007〕18号),10月27日-28日到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笔试考试时间:10月29日上午 9:00—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11月1日12:00后登录黄石党建网和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黄石党建网和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黄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市直属参公单位人员需经本单位及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需经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黄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有关补充材料,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黄石党建网、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考生在开考前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一)组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