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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6年10月29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30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遴选计划数。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030006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计算机知识》;报考030007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两科。
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每科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或《公文写作》或《计算机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公文写作》或《计算机知识》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亳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公务员或参公单位职位的,须提供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