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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15人公告

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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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笔试

1、审判业务岗位笔试科目为审判实务,总分为100分;综合辅助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写作成绩60%合成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地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

(二)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特警岗位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未合格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为拟遴选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4、遴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类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四)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司法特警按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执行,同时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三)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向院党组汇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中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按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公示与转任

(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2、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3、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娄底党建网、湖南领导人才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予以公告。

4、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8-8261404

原标题:2016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遴选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doc

2、2016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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