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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公安厅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公安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详见《云南省公安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云南省公安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公安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云南省公安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www. ga.yn.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及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
(2)信息采集表2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州市);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日(周六)—2016年10月25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