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13: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综合文字岗位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分析能力,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不超过遴选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适岗评价、面试人选。
(二)适岗评价
笔试后,对报考综合文字岗位和其他岗位考生分别进行适岗评价。综合文字岗位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考察考生胜任岗位的能力;其他岗位适岗评价对考生学历专业、工作(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发表文章及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评价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遴选计划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不合格造成计划空缺的,依次递补。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的比例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在鼓楼区政府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调动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拟录(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人事关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所有遴选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鼓楼区监察局 87636506
鼓楼区委组织部 87636609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636111
六、本《公告》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7636323
原标题:2016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10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