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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凉山州委巡察办(办公室地点在凉山农校旁州法纪教育中心三楼2312室)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县市组织人事部门或州直部门党组(党委)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7.党员证明材料。
注:《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需组织人事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州委巡察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3:1的,考调名额按比例依次削减。
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
(三)考试
本次考调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笔试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对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到低分确定10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凉山州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人岗相适度测试
试用期满后,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测试应试者的认知水平、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察应试者与职位的匹配度。从部分州级机关和县市抽调人员担任评委,根据人岗相适度测试结果,从到低分确定前8名为考察对象(最后1名测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考察
由州委巡察办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对8名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后有影响考调情形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调动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原职级待遇不变。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二)凡报名考生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考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或州直部门。
本公告由州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苏荣华;咨询电话:2176928
监督电话:12388。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巡察办2016年公开考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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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巡察办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