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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选调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选调有关后续信息将陆续在贵池区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选调组织等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3214807(区公务员局)、0566-261793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22589(区监察局)
原标题: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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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