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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4名法官公告

阿拉善党建网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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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审查

  1、由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向符合遴选报名条件的人员反馈。

  3、向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履职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以及综合文字写作能力。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考试成绩、考察人员名单在阿拉善党建网(http://www.als.gov.cn/zzb)、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alszy.chinacourt.org)上公布,考试人员可上网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派员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考察结束后,经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4名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岗位缺额人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阿拉善党建网(http://www.als.gov.cn/zzb)、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alszy.chinacourt.org)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对4名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工作关系和职务等),试用期合格者履行调入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遴选工作的纪律监督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务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严格执行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报名者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4、举报电话:8332442

  附件: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政法部门公开遴选法官报名表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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