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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为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的机制,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为部分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科员职位,计划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9名。遴选单位、遴选职位、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宁德市2016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宁德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中直、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的直属或派驻机构)。
2.宁德市市直机关所属、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不含中直、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的直属或派驻机构)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规定的4种对象)、且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报考。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的基层公务员。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现本级机关的,须在现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所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直属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驻村蹲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年龄等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⑴尚在试用期内的;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⑶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⑷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⑸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⑹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⑺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报考人员条件应同时符合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肃考试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通知》(宁委组通〔2015〕17号)。报考人员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期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6年10月8日8∶00至10月12日17∶30,登录宁德市人社局网站(www.fjndrs.gov.cn),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人。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016年10月8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报考者可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各遴选机关联系电话,咨询遴选相关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行判断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其它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各遴选机关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阶段时,各遴选机关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录用阶段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审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6年10月9日上午8∶00至13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宁德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至21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0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