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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7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报名阶段提供的个人材料原件。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市交委执法局研究决定。
(九)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瑾;电话: 020-38689565)
原标题: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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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doc
2、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