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并在广州市地方志网(www.gzsdfz.org.cn)发布。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广州市地方志网(www.gzsdfz.org.cn)发布。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广州市地方志网(www.gzsdfz.org.cn)公布。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按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办党组研究决定人选。
(七)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