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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0551-62609436
省公务员局综合处:0551-62663224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62862049
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551-62663184
原标题: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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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