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6河南沈丘县委巡察办遴选7人公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16-08-2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此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乡科级干部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0名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及资格条件。考察对象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认证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调动

公示结束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遴选部门,按程序带编制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领导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领导组

2016年8月26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