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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四)组织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为市内公务员的,直接进行考察;拟考察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后进行考察。
(五)考察
成立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全面政审考核。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其中拟选调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五、有关说明
(一)市外转任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二)资格条件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三)如无报名者通过考试、考察,则取消相应职位的选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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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