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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15日16:00 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3日11: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3日11:00至10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济南市。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