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将拟选调对象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调动
将拟选调人选分配到相关处室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即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665504(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处);
监督电话:0731—88665503(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长沙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