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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选调同一职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符合其它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它职位。
(三)资格审查
凡因弄虚作假或与选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笔试
报考综合管理职位和纪律审查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报考财会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财会类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占30%;《申论》、《财会类基础知识》各一张卷,满分100分占70%。《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党纪条规等部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8日至29日
地点:原报名点。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因故出现资格复审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依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职位所需1:2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按《申论》或《财会类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选调咨询
咨询电话: 2317850 (区人社局)
2312512(区委组织部)
2330110(区纪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2312419(区纪委信访室)
本次选调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颍东区2016年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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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