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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2016年8月17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6年8月18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考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遴选(选调)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6年8月19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与市人才市场联系处理(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事项: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它岗位;②遴选(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遴选(选调)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遴选(选调)的其它岗位;③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填“备注栏”,要求表述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有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登记在某某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遴选(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法律实务。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开考前。
3.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参加,包括: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遴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法庭控辩面试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