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6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样见附件2),报名人员为县(市、区)、开发区选调生的,报名推荐表需经当地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本人编制凭证(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遴选职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由遴选单位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职位遴选人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为: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面试成绩×0.5。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遴选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重新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七)公示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襄阳党建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遴选人选。
(八)试用与调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2016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6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务员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