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移民业务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6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YMJ.html。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纪检监察电话:0859-3231070
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859-3116296
原标题: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2016年面向全州基层考调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点击下载>>>
2016年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面向全州基层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面向全州基层考调事业人员加分登记表.doc
中共黔西南州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