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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45人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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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5︰1。低于5︰1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必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八、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689102(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原标题:2016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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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016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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