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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保山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16人公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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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遴选职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比例为3:1。

(2)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

(3)面试分低于60分的,均不列为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1)进入面试人员应认真填报《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明细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依据《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分。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2)体检: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每个遴选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体检合格后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分别在保山先锋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纪律和要求

(一)整个遴选工作期间,在组织、人社部门或遴选单位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三)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遴选工作的公正性。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笔试及面试、考察过程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公开遴选工作在2016年9月底以前完成。

(五)公开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21225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管理科 2226033

原标题: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doc

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doc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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