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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该职位。
(三)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
1.组织人事局、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相关职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2.综合办公室、发展和财政局、经济服务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相关职位考试采用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拟考察人选,属市外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考察合格的人员,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为市内公务员的,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拟选调人员为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报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职位面试的报考者中进行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选调人员任职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调入光明新区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3年。
(三)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
(四)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新区后,住房保障由新区管委会依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五)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612室,电话:0755-88211652。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光明新区“鸿鹄计划”系列引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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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