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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质量监测员的可除外);
(5)证明报名资格条件的年度考核表、任命文件等;
(6)近五年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软件设计、测量量表等成果(数量不限)。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8号504房间,联系电话:0472-5150599)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政工科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综合考核
(1)第一环节,业绩及成果考核。由考核小组对报名者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拟选名额1:2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人选。
(2)第二环节,表达能力考核。由考核小组现场命题,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用计算机完成命题作文,之后根据所作文章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写作满分为60分,答辩40分,合计100分。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计算出综合成绩(业绩及成果考核40%,表达能力考核60%),上报选调领导小组审核。
(三)组织考察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名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四)选调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在包头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者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其他
(一)对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在包头市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平台(btjyfb)同时发布。
联系电话:0472-5150599
原标题:包头市教育局选调督导评估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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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