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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人员到县妇联等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16人,具体职位见《巫溪县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行政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
参公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岗位遴选对象:巫溪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管理岗及专业技术岗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县管领导干部不属于本次遴选对象。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计算时间均为2016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选派生尚未转正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4日
报名地点: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巫溪县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件,需要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须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相关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51522751
(二)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