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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一、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在有编制和职位空缺、有进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遴选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范围:曲靖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资格且在职在编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驻曲中央、省属单位和省级垂管部门)。
(二)遴选人数:5名。
(三)遴选岗位:
1.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文秘岗位3名;
2.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委纪律审查岗位1名;
3.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文秘岗位1名。
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外,根据岗位需要,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
1. 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 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 身体健康。
另报考纪律审查岗位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办案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或法学专业,具有学士学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3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组织部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只能报考本公告所设其中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3. 《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6. 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证明;
7.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8.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9. 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市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