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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荥阳教体系统公开选拔部分中小学校长。
一、组织领导
成立荥阳市教体系统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双利
副组长:姚洪理 袁晓辉
成 员:王万军 李灵其 楚万顺 宁建方
李红列 赵新来 李泉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体局人事科科长苏斌同志兼任。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1.高中校长岗位1名
2.乡镇初中校长1名
3.市直小学校长2名
4.乡镇中心校校长1名
三、公开选拔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认可、注重业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公开选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履行中小学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合格”以上。
4.高中校长必须具备中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高中副校长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乡镇初中校长必须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局机关副科长、初中副校级以上领导职务三年以上或任专职督学两年以上;市直小学校长须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乡(镇)、街道办小学校长职务三年以上。乡镇中心校长必须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局机关副科长、市直中小学副校级、农村小学校长职务三年以上或任专职督学两年以上。
5.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