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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22个共遴选27人,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二级警员)(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西安市所辖区县及以下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区县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市级行政机关遴选职位。
市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市级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不足3年的,应参加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主任科员职位,现职务须为乡科级正职或担任乡科级副职职务已满3年;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现职务须为乡科级副职或担任科员职务已满3年;报考科员职位,现职务须为科员或担任办事员已满3年。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时间、任现职级时间及部分职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时间、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4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报考遴选部门和职位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