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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和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以职位表要求的年限为准);
4、工作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附件)为准;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教育、卫生系统内的工作人员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
④计生系统内的工作人员遴选系统外其它单位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三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复印件(以职位表要求的年限为准);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三穗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从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4:00—17:30,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考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