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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岗位的报考者于7月10日16: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 巫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员”、“后勤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经同意,可取消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学历层次、工龄、年龄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加试一次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可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八、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等手续。
九、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在党政办公网和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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