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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9月22日—9月28日,在大理日报、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大理人事人才网(www.dlrs.gov.cn)面向社会公布《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方可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9月29日—10月8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ypmaao@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2429204、13987219408(罗英)
(三)资格审查
10月9日上午8:30—11:30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以下材料及证件:
1、《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二份,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须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后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州戒毒所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
1、笔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胜任遴选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