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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纳雍县考调县直单位人员35名公告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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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各考调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5名,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公示、调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考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工龄5年及以上(2016年6月1日前满5年),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七)截止2016年6月21日约定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八)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十) 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及“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

(十一)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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