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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干部队伍素质和结构,经州检察院党组研究,拟在州直公开考试选调6名检察官及1名科级以下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伊犁州检察院公开考试选调干部在伊犁州直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内进行。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毕业证书须在发布公告前取得);
5、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开考试选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均计算至2016年7月10日。职位中年龄规定“30岁以下”,含30岁,是指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含35岁,是指198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38岁以下”,含38岁,是指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含45岁,是指197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与报考职位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伊犁州有关公开考试选调规定及要求的。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考试遴选干部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犁党建网在州直范围内公布公开考试遴选干部职位及职位要求的条件。
(二)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干部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公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10︰00时至2016年7月10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到伊犁党建网(www.ylccp.gov.cn),下载打印《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伊宁市新华西路663号州检察院3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将审核盖章的《伊犁州直机关遴选干部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同一底片2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3张、电子版照片,报送至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3.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遴选机关将及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伊犁州党建网公示,登陆伊犁党建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 经审查合格,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补报。资格审查按报考职位由州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公开考试选调职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报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1:3,否则取消该遴选职位。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5日10︰00至18:00在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6.报名联系人: 高吾东 谭彬
联系电话:0999-8333188
特别提示: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4.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将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并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