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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遴选2名公务员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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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进行等额裁减或取消。

3.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员,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测评三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从至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从至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30%+经历业绩测评×30%。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经历业绩测评。经历业绩测评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考核表》已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组织。笔试、面试、经历业绩测评由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指导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及体检工作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为以1:2的比例确定的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州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原则上综合成绩第一名、第二名为遴选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经历业绩测评成绩高者胜出。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将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配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州公务员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邀请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428133。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二)公开遴选相关表格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体检期间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本公告由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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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表.rar

2.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ar

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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