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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综合知识》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所需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及参加考核政审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参加考核政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遴选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根据遴选所需人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政审人员,遴选人员综合知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政审。如进入考核政审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如遇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政审。
六、考核政审
(一)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所需人数时,从遴选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进入政审的考生须在考核政审完成后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七、聘用
经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对象在试用前须提交一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按要求到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试用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857—5251738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2198388 (大方县第二监察分局)
(二)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原标题: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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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