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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哈密市政府网(www.xjhm.gov.cn)、伊州区党建网(www.aiham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人数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在哈密市政府网(www.xjhm.gov.cn)、伊州区党建网(www.aihami.gov.cn)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市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市人大、政协部门参与全程实施监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哈密市政府网(www.xjhm.gov.cn)、伊州区党建网(www.aihami.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选调工作将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02-6973755
原标题:2016年中共哈密市伊州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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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选调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