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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 试
根据公务员、事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三个类别,分别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遴选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遴选对象语言表达、计划决策、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由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各类人员按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实践能力和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五)公示
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与试用人员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七)办理调动
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