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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充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8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选调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选调的范围为松溪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但已办理手续借用到教育系统外或下派挂职满一届的教师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共卫生专业学历且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身体健康。
6.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到执法大队的必须放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
四、选调名额
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8名。若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名额,则按差额选调原则确定选调名额。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人事、编制部门的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政务网及县电视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22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共2天。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9月23日17:00。
2.报名地点: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③已借调(用)县行政事业单位或下派挂职的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借用(下派)单位的证明,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