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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汝城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3名文秘人员公告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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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8日

  2.笔试成绩占70分

  3.笔试内容为写作。

  4.笔试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2天后按照考号公布成绩的方式,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成绩占30分。

  2.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

  3.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2天后按照考号公布成绩的方式,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4.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等,则由笔试成绩高的递补。

  六、考察

  1.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按实名在汝城新闻网和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八、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借用的方式,在县委办公室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进行试用考核评定。

  九、调用

  经试用考核评定合格者,按原编制性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电话:8268777。

  中共汝城县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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