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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加分按次数累积计算,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5)加分项目须由报考者提供原始依据,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确认。
(十)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得分,从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和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q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
(十二)调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报考区委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视为本人同意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和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qhrss.gov.cn)上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年龄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4. 未达开考到比例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调整。
5.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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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