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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证明文件。
《六盘水市工商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
参加遴选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六盘水市工商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笔试采取现场命题综合文稿写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多于遴选人数的适当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面试主考评委的提问,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六)公示
在市工商联和被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研究决定。公示未收到不良反映的,由六盘水市工商业联合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拟调人选,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纪律监督
在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如发现遴选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工商联公开遴选工作监督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58-8332639。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工商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