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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1人简章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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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3:1比例,就按3:1比例确定;如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 核

  以拟遴选人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交通运输局组织负责,考核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简章第三款第二项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县交通运输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按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考察期制度。被确定为拟调的人员应按遴选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单位报到。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拟调资格或自愿放弃的,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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