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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财政系统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工勤除外)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县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遴选出来。
二、遴选人数
县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1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罗甸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遴选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我县财政系统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考。
(二)遴选条件
1.遴选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有三年及以上财政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从事财政工作经历的证明)。
(6)45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
(7)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非正式在编在册财政系统人员。
(2)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5)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在各级遴选考试有违纪行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