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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选调6人公告

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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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人事处和我局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0〕57号)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提供的报考信息和资料不真实的;

3.考察过程中发现其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有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形。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本人主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审批

考察结束后确定被选调人员,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研究决定。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三个月。

(七)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办理时间:试用期结束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

1.《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复印件(研究生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交或邮寄至市就业局617室。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617室彭芳,邮政编码:401120)

联 系 人:市就业局 彭芳 杨灿

联系电话:88633997,88633818,13996003200

原标题: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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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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