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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年宁德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31人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公务员局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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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并列同一名次。

  五、考察

  (一)各遴选机关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开展考察工作时,必须在考察对象的单位发布考察预告,应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

  (三)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以从报名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遴选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工作,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七、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宁德市公务员局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593—2883919(党群系统咨询),0593—2870935(政府系统咨询)。

  (二)职位咨询电话。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等问题,报考者可直接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各遴选机关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银行咨询电话。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二)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报考者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三)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宁德市公务员局网站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信息。

  (五)此次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六)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机关均不指定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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