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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凯里市行政参公单位遴选34人公告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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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务员招录文件、任职文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符合登记条件,暂未登记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需经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并盖章);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若报名表因考生漏填或误填个人信息造成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由考生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按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审查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各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应材料,对照《凯里市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不申请改报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取消报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7:00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人员录入《凯里市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材料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留存,以备查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八、笔试

笔试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6月29日—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各遴选单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分数线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九、面试及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1:3”比例取足人为止;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无人递补,则按实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一)面试

面试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并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考官一般不得少于7人,其中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职位3:1比例的(含笔试未达到3:1比例,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面试成绩和面试最低分数线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体检对象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列入体检对象及办法。

总成绩及体检对象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lrl.gov.cn)公布。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并通知考生。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因弃权(未参加)或不合格等原因致使体检考生达不到1:1(不含1:1)比例的岗位,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干部调配相关文件精神,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

考察工作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档案,重点在于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是否受处分、工作经历及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十二、公示和办理调动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考察对象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材料,提交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研究同意后,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

十三、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从事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遴选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四、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5—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原标题:凯里市2016年行政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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