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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名公务员公告

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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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遴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满分 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qjzy.chinacourt.org)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面试相关事项

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我院提交放弃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放弃申请的,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l00分,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qjzy.chinacourt.org)上予以公告。

七、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需填写《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对照《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价内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份、个人特长简介1份。工作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业绩报告内容要求:(一)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个人特长简介要求800字以内,主要介绍自己有何种特长,参与过与特长相关的何种活动,取得的成绩等。工作业绩报告及个人特长简介均要求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位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成绩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qjzy.chinacourt.org)上予以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

上述各项成绩均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qjzy.chinacourt.org)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中,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报考人员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每个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十、录用后的职务确定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职务一律确定为科员。

十一、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3128969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察处:0874--3227976

咨询电话:0874-3227964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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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doc

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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