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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市委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吐鲁番市第六小学校领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遴选职位及范围
1、遴选职位:小学正、副校长3人,其中:书记、校长1名,副校长2名(主管教学1名,主管德育及后勤1名)。
2、遴选范围:市教育系统。
三、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书记、校长岗位必须是共产党员,需在副校长以上岗位3年以上(含3年);副校长岗位需在中层干部以上岗位3年以上(含3年)。参加遴选者必须同时聘用在一级教师岗位以上并聘期有3年以上(含3年)。
3、相同条件下具备双语能力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近3年以来没有违规违纪问题。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布,为做好公开竞争选拔工作打好基础。
(二)组织报名
以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公开报名。报名要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5月17日。请各单位集中或本人单独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名单。
(四)公开遴选(时间为2016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管理经验考核(15%)
量化指标主要包括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等岗位经历、管理水平等方面,根据不同层次进行量化赋分。赋分标准为:
(1)参加遴选者满3年副校级领导职务经历基础上,多1年加1分(不足1年不计分)。参加遴选者满3年正校级领导职务基础上,有1年在区县城区学校任校长经历加1分(不足1年不计分)。同级别的不同职务年限实行累加。
(2)本人受到优秀书记、校长(主任)表彰,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5分、市厅级加3分、县处级加2分(必须是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与人社局部门联合表彰,否则不予加分)。
(3)参加过市、自治区校长培训的分别加3分和5分。
各区县、市直在报送报名表时,请将参加遴选者的“管理经验考核”佐证材料(干部任职文件原件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局党委公章、受表彰证书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一并报送市教育局。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送佐证材料。